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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市场大波动中的洗礼》——信托业:行业重塑期再次到来

2015-10-11 巴曙松、杨倞等 金融读书会

编者语:

在“互联网化”浪潮影响下,“大资管”趋势逐步深化;资产管理行业百花齐放格局下,行业内机构“荣枯”和“迭代”加速;在杠杆市场大波动洗礼下,资产管理行业又该如何自我调整再出发?巴曙松研究员带领的研究团队在持续跟踪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第10年的这份报告中,继续对业界热议的议题进行探讨。值此十周年之际的资产管理行业报告,依然立足业界一线,依然关注宏观政策趋势;继续聚焦多变而抢眼的中观业态,对表现抢眼的资产管理子行业进行刻画。同时立足全球视野,首次全面分析了全球资产管理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该书由巴曙松、杨倞、刘少杰等著,将于2015年10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下文系该书部分内容摘编,敬请阅读。


/巴曙松、杨倞、刘少杰等

一、透过数据看信托


(一)信托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截至2014年末,信托资产规模创历史新高,达到13.98万亿元,较2013年末的10.91万亿元增加3.07万亿元,增速为28%,为2010年以来的增速最低值。截至2015年1月末,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4.41万亿元,同比增长22.85%,增速下降11.48个百分点。

2014年,信托行业实现经营收入954.95亿元,其中信托业务收入647.4亿元,占比为67.8%,全年实现利润642.3亿元。依然保持了增长的态势,但增速持续放缓。

(二)信托资产结构日趋合理

从信托资产来源看,2013年以来,单一资金类信托占比持续下降,集合资金类信托和财产管理类信托占比持续上升,表明在行业结构调整时期,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开始调整,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的主动管理能力逐步增强。

(三)信托资金投向更加平衡

受整体经济下行的影响,资金信托的投向有较大变化。总体来看,截至2014年末,投向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占比较2013年末有所提升,房地产占比与2013年末基本持平,基础产业和工商企业占比有所下降。到2015年1季度末,证券市场占比为16.56%,超过了金融机构15.75%的占比,成为信托资金的第三大运用领域。从证券市场的具体分布来看,仍以债券投资为主,但股票占比上升明显。

(四)银信合作业务趋稳

2013到2015年1季度末银信合作基本维持在20%左右。随着银信合作业务监管的日益完善,通道业务竞争进入常态化,可以预见,银信合作业务占比将进入一个较为稳定的阶段,新的银信合作模式亟待探索。

(五)证券投资类信托实现较大增长

2014年,资本市场回暖,证券投资类信托规模达到1.79万亿元,较2013年末的1.09万亿元增长64%。从具体投向来看,投向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规模和占比有较大提升,投向一级市场的占比达到4%以上,较2011年到2013年均为1%左右的占比有较大提高;投向二级市场的规模达到6205亿元,占比为34.6%,较2013年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

总体上看,在经济周期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和业务结构调整的多重因素下,信托行业仍然保持了增长的态势,虽然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无论从信托业务结构还是信托资金投向来看,信托行业都在朝向更为均衡和良性的方向发展。

二、风险管理下的信托项目

(一)信托行业风险隐患项目概况

1、存在风险隐患项目规模和占比低

根据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末,信托行业有369个项目存在风险隐患,涉及金融781亿元,占管理信托资产规模的0.56%;截至2015年1季度末,风险项目规模为974亿元,占信托资产规模的0.66%,其中集合类占比66%,单一类占比31%。总体来看,信托行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并且信托行业存在风险隐患项目占比低于银行业不良率水平。

2、多笔风险项目成功化解

根据银监会非银部发布的《2014年信托行业监管工作报告》,2014年共化解了包括诚至金开1号、超日太阳等多笔重点项目在内的142笔风险项目(含2013年底的126笔和2014年新增的16笔),涉及金额374亿元。

(二)存在风险隐患项目解析

1、存在风险隐患项目的类型

受宏观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国际能源局势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2014年信托行业存在风险隐患项目集中在房地产、能源类、艺术品等领域,而且尤以房地产项目为主。

2、风险形成原因

通过对市场上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进行分析,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风险成因:

整体经济或行业进入下行周期。

融资方本身存在问题,前期尽职调查失职。

融资方经营不善。

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陷入危机,引发造成项目风险。

3、风险处置方式

对于存在风险隐患项目的,有不同的风险处置方式,但概括来看,有以下几类:

第一,提前终止信托计划。

第二,延长信托计划期限。

第三,发行新的信托计划或转让信托受益权。

第四,信托公司自有资金垫付第五,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委托人分配收益,要求融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总体来看,信托风险处置的能力日益增强,风险处置方式也日趋多元化,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风险项目的处置综合运用了以上方式,或者在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方式,而非拘泥于单一方式,一成不变。随着信托行业资本实力的扩充、保障基金的实施,信托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信托行业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

三、监管重手推动信托行业重塑

信托行业结束快速增长期,进入结构调整期以后,监管机构也开始着力对信托业基础设施予以完善和规范,并相继提出“八项机制”和“八项责任”;在银监会机构调整过程中,从非银部分离出信托监管部,专司信托行业的监管职责。这些措施足现监管层重塑信托行业的决心和信心。

(一)43号文出台后,政信合作业务的发展方向

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简称“43号文”),该文件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利用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以融资平台公司为主体通过信托计划为城市建设融资是基础产业类信托的主要业务模式。根据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以来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占比维持在20%以上,截至2015年1季度末,基础产业类信托占比20.75%,较2014年1季度末下降4个百分点。从长远来看,43号文后,政信合作类业务应如何发展,需要探讨。


1PPP模式

43号文出台后,政信合作类项目的发展趋势,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

2、城镇化基金

在城镇化进程中,除了目前的融资类政信合作业务和备受瞩目的PPP模式、地方政府债券外,2014年以来城镇化基金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其出现是严格的债务融资限制和强烈的融资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在PPP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上不成熟的背景下一种可行的路径。

(二)后127号文时代,银信合作业务转型

2014年4月24日,一行三会和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5月16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意在对金融机构同业业务进行规范和治理。

127号文的重点内容是:一是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回归临时性、短期性资金头寸调度的本性;二是明确信托及其他受益权不能作为买入返售业务的标的资产,列入同业投资资产,但需要为持有这些资产计提相应的风险资本。计提投资相应的风险资本后,这类业务的规模可能会大幅降低。

1、同业业务治理对信托公司的挑战

以银行同业业务为主的同业业务治理对信托公司业务也将产生重要影响。信托公司部分与银行同业业务合作的业务将萎缩。

2、127号文后的银信合作机遇

银行同业业务治理也会给信托公司创造一些市场机会,并促进信托公司设计新的产品吸引银行理财资金认购。

首先,投资于低风险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将下降,信托公司融资对象可扩大。其次,信托公司项目来源将扩大。据银行业务人员反馈的信息,通过同业业务以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等形式为提供融资的标的企业或标的资产一般不能满足银行信贷要求,或者银行基于信贷额度约束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要求。在银行同业业务治理后,银行不能满足融资的企业将增加,这些企业或项目很多都可能成为信托公司的项目来源。

再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可能成为同业投资的重点。只要信托公司能够开发出风险可控、收益可期的信托计划,将会吸引规模庞大的银行理财资金配置一定比例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的资金来源将得以扩大。(完)

(本文摘编自《2015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市场大波动中的洗礼》,该书将于2015年10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篇编辑:丁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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